划分多渠道协作责任,优先按“交付物+决策权”划分,而不是按渠道名称划分。原因是同一个渠道里往往同时存在内容、投放、销售、数据四类工作,若只写“某渠道由某人负责”,遇到跨渠道冲突时仍然无法判断谁拍板。可执行的做法是:为每条渠道列出交付物清单,再为每类交付物指定唯一责任人、协作人和最终决策人,最后用一次跨渠道冲突复盘来验证划分是否有效。
多渠道协作出问题,很少是因为没人干活,而是因为边界落在三处模糊地带。
观察阶段的判断标准很简单:如果一个问题出现后,需要开会才能确定找谁,说明责任划分还停留在渠道层,没有落到交付物层。
两种方案各有适用场景,选择依据是团队规模和渠道数量。
按渠道分责适合渠道少、每个渠道有独立团队的情况。例如只有搜索和社媒两条线,各自配内容与投放人员,渠道负责人对本渠道结果负责。它的优点是响应快,缺点是跨渠道复用内容时容易各自为政。
按交付物分责适合渠道多、人员交叉复用的团队。把工作拆成“卖点口径”“落地页内容”“投放素材”“线索跟进”“数据看板”等交付物,每个交付物只有一个责任人。它的优点是冲突时能找到拍板人,缺点是需要先花时间把交付物清单列全。
判断方法:如果过去一个月里,跨渠道返工超过两次,或同一卖点在两个渠道出现互相矛盾的表述,就应转向按交付物分责。如果渠道之间几乎不共享素材和人群,按渠道分责更省沟通成本。
责任表至少包含四列:交付物、责任人、协作人、最终决策人。责任人负责按时产出,协作人提供输入,最终决策人在意见冲突时拍板,且只能有一人。
假设一个团队要推一款新功能,可以这样填(以下为假设示例,不是真实项目):
关键约束是:同一交付物不能有两个最终决策人;跨渠道冲突时,先看冲突涉及哪个交付物,再由该交付物的最终决策人裁定,而不是由渠道负责人互相协商。指标也要分开:搜索看曝光与点击,投放看转化成本,社媒看互动与线索量,销售看成交,不能拿社媒互动量去考核销售岗。
责任表写完不等于有效,需要复查。复查项包括:
如果第一项无法通过,说明责任表还停留在渠道层,需要继续拆到交付物。如果第三项不通过,说明考核口径会持续制造跨渠道矛盾,应先统一指标定义再谈分工。
下一步可以直接做一件事:把当前正在推进的一个产品营销项目,按上面的四列格式列出全部交付物,标出每个交付物的最终决策人,然后拿最近一次跨渠道分歧去测试,看能否直接找到拍板人。